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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必须遵守社会公德,讲究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大学生形象,做到认真践约、工作负责、诚实守信、谦虚谨慎、文明礼貌,不得有下列行为

2019年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5月修订)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必须遵守社会公德,讲究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大学生形象,做到认真践约、工作负责、诚实守信、谦虚谨慎、文明礼貌,不得有下列行为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6 05:02:00 解决时间:2019-08-06 20:37

满意答案

第二十五条 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必须遵守社会公德,讲究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大学生形象,做到认真践约、工作负责、诚实守信、谦虚谨慎、文明礼貌,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毁约;

2.弄虚作假,欺骗客户;

3.消极怠工,拖延时间;

4.故意损坏或毁失客户的财物;

5.与客户争吵;

6.借勤工助学之名索取客户财物;

7.向客户提出协议范围之外的不合理要求;

8.其他有悖社会道德或有损大学生形象的行为。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8-06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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