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随意毁约;
2.弄虚作假,欺骗客户;
3.消极怠工,拖延时间;
4.故意损坏或毁失客户的财物;
5.与客户争吵;
6.借勤工助学之名索取客户财物;
7.向客户提出协议范围之外的不合理要求;
8.其他有悖社会道德或有损大学生形象的行为。
2019年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不得有下列行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