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申请。学生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申请书》、提交本人上一学年各科学业成绩(成绩单从教务处系统打印并由辅导员签名确认)及综合测评排名表(由辅导员签名确认)、各类获奖情况及证书原件、复印件。
2.各二级学院评审。各二级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辅导员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初审、答辩等程序,根据各学院的分配名额等考核办法确定合格学生名单,在各二级学院范围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按程序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3.学校审核公示。学校评审工作小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审查各二级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后,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上报推荐名单。二级学院公示如无异议,将评审情况及结果报送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审批。
2019年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5月修订)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