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9〕7号)文件精神,被录取为我校“公费定向”类考生,每生每年补助2万元,专项用于定向培养对象在培养院校基本修业期内免除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资料费、实习实践费、体检复查费和发放生活补助费等,其中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由培养院校按照一年10个月按月发放。
答案来源于:2019年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章程
2019年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