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 学校在招生网站上将考生考核成绩公示3 天。
2. 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及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预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的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确定正式录取名单。
(二)免试录取
以下情形可免试录取:
1. 取得与所报考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 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
2. 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以上考生经学校核实资格完成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三)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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