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方案请参考我校对外公布的方案。
2. 学生在高职学段参加教育部或省教育厅主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级一等奖的,可免予专业能力(含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下同)考核,并且专业能力考核定为优秀等级,具体按转段考核方案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