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2016年试点高职院校招收的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全日制学生。
2.在试点高职院校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基本素质考核为“合格”者。基本素质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得报考。
(二)考核标准:
转段招生的考核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文件要求,及我校与对口试点高职院校联合制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的转段考核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