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招生学院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和法规、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审定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具体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潘新祥
副组长:谭北平,简纪常
成 员:陈汉能、李广丽、张书文、刘书成、陈进军、俞国燕、居占杰、白福臣、赵振宇、付东洋、杨磊、韩自强、徐杰、巩建华
(二)复试组织
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究生院统筹安排。各招生学院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分学科、专业(领域)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的工作方案须在3月25日前报研究生院审定和备案。
各招生学院成立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按学科、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工作,确定本学科的复试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工作全程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复试环节要做好全程摄像、录音和复试记录,做到详尽规范,妥存备查。
(三)参与复试的教师须在复试前签订承诺书,熟悉工作程序和了解招生政策,增强责任感。研究生院做好组织落实培训工作,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做好参加复试教师的业务培训。
参加招生工作的所有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学校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过程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现场巡视或现场监察。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四)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的招生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招生学院须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2019年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