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究生院统筹安排。各招生学院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分学科、专业(领域)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的工作方案须在3月25日前报研究生院审定和备案。
各招生学院成立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按学科、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工作,确定本学科的复试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工作全程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复试环节要做好全程摄像、录音和复试记录,做到详尽规范,妥存备查。
2019年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参与复试的教师须在复试前签订承诺书,熟悉工作程序和了解招生政策,增强责任感。研究生院做好组织落实培训工作,各招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做好参加复试教师的业务培训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