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和住宿费
我校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是8000元/学年,3年共计24000元/人。住宿费约1300-1700元/学年,具体按学校规定收取。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奖助政策
为了鼓励更多优秀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学校和学院出台优惠政策给予资助,具体如下:
1.被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属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且是国家“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的,入学后奖励6万元。
2.学校发放的奖助学金主要有:
(1)海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0.8万元/年(按学年发放,3年共计2.4万元。定向就业和档案未到校的博士研究生除外)。
(2)博士研究生助学金3.5万元/年,其中1.3万元/年为国家助学金、1万元/年为学校助学金、1.2万元/年为导师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和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外。按月发放,发放办法参照《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17〕13号)执行。
(3)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万元/年,按国家及学校规定评选和发放(覆盖至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到校的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万元/年,按国家及学校规定评选和发放。
(5)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全额奖学金2.1万元/年(其中:8000元/年按年度一次性发放,1.3万元/年按月发放),资助年限为3年。
3.学院资助:学院和导师可按博士生参加科研工作情况补充发给一定数额的科研津贴,标准和条件由学院和导师自定。
4.学校还设多项奖学金、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及国家助学贷款,帮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学校奖贷学金项目包括:
(1)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发表论文奖等每学年评选一次,可获1000-30000元不等的奖金。
(2)“三助”岗位:学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岗位,约800元/月。
(3)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协助经济困难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