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在考试院网站或在我院招生网站(http://zs.***/index.html)上下载《广东省2019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并携带该表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我院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8年12月9日至2019年1月9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我院将进行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