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需要在入学后申请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请认真阅读《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入学前必须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见中缝),并提供相应的作证材料(详情参考《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佐证材料说明》),便于入学后进行困难认定及申请各项资助。
2.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选择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方式之一完成学业。
(1)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
需要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请在入学前与共同借款人(监护人)一起携带新生本人录取通知书、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在开学时,持《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原件回校报到,并于9月25日前交至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如无法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在入学报到后,经过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可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如实填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开学时携带回校报到办理。
2019年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本科插班生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须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