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3号)要求,2019年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实行统一填报志愿、统一组织录取,省内各高职院校安排的依据学考成绩招生计划原则上不低于本校本年度申报招生总计划的50%。
各高职院校要结合自身办学特色,根据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各科类专业招生计划,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实施。各高职院校须于2018年12月28日至31日期间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系统”,完成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各科类招生专业计划的编报。省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厅规划处、职终处进行联合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具体计划申报及编制工作另文通知。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以及录取的考生参加高考被本科高校录取后的缺额计划,由高职院校在夏季普通高考录取期间根据生源情况统筹使用。
2019年广东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试点政策照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