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与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学院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以学院党委书记为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硕士点负责人、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人参加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成员组成。各学院需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有关教师应予以回避。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均须签订《广东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责任书》。各学院党组织要安排纪检委员作为复试工作监督员,全程参与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各个环节的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监察小组将组织专人随机巡视各学院复试现场,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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