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的考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资助政策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资助。
八、人才培养及毕业证书
(一)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社会人员、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可开展“走读”教学,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
(二)根据生源特点,单独编班,单独培养,制定和实施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强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三)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试点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四)试点班学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符合试点学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九、时间安排
2019年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试点招生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10 月11日前 |
学校公布招生简章 |
10 月11-15日 |
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领取报考名并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及填报志愿 |
10 月11日-10月16日 |
考生完成资格审核,招生院校完成报考考生资格复核。 |
10 月16日 |
处理考生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遗留问题 |
10 月19日上午 |
测试 |
10 月23日前 |
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 |
10 月24日前 |
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拟录取考生信息 |
10 月25日前 |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招生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办理录取备案及录取名册打印 |
10 月28日前 |
招生院校完成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
十、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745757
电子邮箱:gdgmxsc@***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s://www.***/xsc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1098号 邮政编码:510510
十一、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王刚
监督电话:(020)87702519
传真:(020)87702519
电子邮箱: gdgm877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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