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高职扩招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透明、公开。
(一)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低录取分数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二)录取程序
1.考生测试成绩报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s://www.***/xsc)公示,公示期3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拟录取的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单考单招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
2.考生仅可选择填报1类招生计划,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
3.幼儿园教师报考资格由幼儿园所在地市教育局组织审核;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员工及其他在岗职工由所在单位审核;报考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的考生资格由其所在医疗机构负责审核;其他类型考生无需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4.招生院校负责报考考生的报考资格复核。
5.幼儿园在职教师填报幼儿园教师提升计划;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员工填报现代学徒制试点;医疗机构在职员工填报11月开展的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退役军人可填报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或11月开展的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符合条件的其他社会人员填报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
(三)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的考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资助政策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资助。
八、人才培养及毕业证书
(一)除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以学校培养为主,全日制学习外,其他试点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社会人员、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可开展“走读”教学,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
(二)根据生源特点,单独编班,单独培养,制定和实施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强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三)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四)试点班学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符合试点学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九、时间安排
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9 月25日前 | 学校公布招生简章 |
9 月26-30日 | 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领取报考名并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及填报志愿 |
9 月26日-10月9日 | 考生完成资格审核,招生院校完成报考考生资格复核。招生院校复核考生资格具体时间安排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
10 月10日 | 处理考生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遗留问题 |
10 月19日(初定) | 测试 |
10 月23日前 | 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 |
10 月24日前 | 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拟录取考生信息 |
10 月25日前 |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招生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办理录取备案及录取名册打印 |
10 月28日前 | 招生院校完成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
十、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745757
电子邮箱:gdgmxsc@***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s://www.***/xsc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1098号 邮政编码:510510
十一、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王刚
监督电话:(020)87702519
传真:(020)87702519
电子邮箱: gdgm87702519@***
广东省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高考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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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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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类型 (选填一种) | □ 幼儿园在职教师 □ 退役军人 □ 医疗机构在职员工 □ 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在岗职工 □ 新型职业农民 □ 下岗失业人员 □ 农民工 □ 其他在岗职工及社会人员 工 | |||||||||||
考生来源 | □ 广东省户籍考生 □ 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 非广东省户籍在粤务工人员 |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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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中学 |
| 毕业时间 | 年 月 | |||||||||
就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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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 考生填项 | 服役时间 |
| 退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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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证编号 |
| 自主就业 | □ 是 □ 否 | |||||||||
填报计划 类型 (选填一种) | □ 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 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 □ 现代学徒制试点 □ 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 □ 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 | |||||||||||
院校专业志愿 | 院校名称 |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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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签名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提供不实信息的责任和后果。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
报考资格 审核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报考资格复核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
注: 1.本表由考生完成资格审核后交由报考高职院校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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