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要以相对统一的文化素质考核为基础,结合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并根据不同生源、不同考核方式以及不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合理分类设置录取条件和制定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和省的有关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参加省内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经报考的高职院校根据国家和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名单核实资格、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可免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上述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的实施办法,由高职院校在自主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免试录取考生计划纳入院校年度招生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