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及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9年1月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教育、、)。
4.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职学业后报考我校本年度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专业,实行计划单列。
5.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应届或往届)免试入读我校本年度招收本科插班生的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和毕业后仍持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