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审查,工作人员查验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属实后,在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加具“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和加盖我校招生办公室公章。
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一个专业,所报考专业与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对应(见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考生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