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目的
播音与主持艺术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语音面貌和发音能力;较强的语言感受力与情感表现力。该考试环节通过面试的形式,规定考生在限定条件下进行考试,旨在达到以下考试目的:
播音与主持艺术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语音面貌和发音能力;较强的语言感受力与情感表现力。该考试环节通过面试的形式,规定考生在限定条件下进行考试,旨在达到以下考试目的:
播音与主持艺术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语音面貌和发音能力;较强的语言感受力与情感表现力。该考试环节通过面试的形式,规定考生在限定条件下进行考试,旨在达到以下考试目的:
1. 考查学生的普通话水平能否达到学习本专业的要求;
2. 考查学生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基本声音条件,如音质、发音器官有无问题等;
3. 考查学生是否具备一定的语言感受力与表现力;
4. 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学习和从事本专业的综合潜在素质。
(二)考试要求
1. 考生自备朗诵稿件;
2. 普通话语音面貌较好,基本没有方音,口齿清晰;
3. 声音条件较好,发音器官健康;
4. 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感情充沛,表达自然。
(三)考试形式1.面试;
2. 考试时间为2 分钟内;
3. 本科目分值为80 分。二、模拟主持评论类节目
(一)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模拟主持,旨在达到以下考试目的: 1.考查考生对广播节目或电视栏目形式的把握能力;
通过考生的模拟主持,旨在达到以下考试目的: 1.考查考生对广播节目或电视栏目形式的把握能力;
通过考生的模拟主持,旨在达到以下考试目的: 1.考查考生对广播节目或电视栏目形式的把握能力;
2. 考查考生对材料的理解、分析和评论的能力;
3. 考查考生逻辑思维、语言组织、语言表达的能力;
4. 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潜在素质。
(二)考试题型
根据给出的材料,主持一档评论性节目(材料一般为新闻性的内容)
根据给出的材料,主持一档评论性节目(材料一般为新闻性的内容)
根据给出的材料,主持一档评论性节目(材料一般为新闻性的内容)
(三)考试要求
1. 要求考生必须使用给出的材料,时长为2-3 分钟;
2. 节目类型必须是评论性节目;
3. 作为该节目的主持人完成节目的主持;
4. 要求观点明确、思路清晰、表达流畅。
(四)考试形式1.面试;
2. 考试时长为3 分钟内;
3. 本科目分值为100 分。三、形象气质及上镜效果
(一)考试目的
通过该环节的考试,旨在达到以下考试目的:1.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是否符合本专业的要求;
通过该环节的考试,旨在达到以下考试目的:1.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是否符合本专业的要求;
通过该环节的考试,旨在达到以下考试目的:1.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是否符合本专业的要求;
2. 考查考生的上镜效果是否符合本专业的要求。
3. 考生应具备较好的形象气质和上镜效果。
(二)考试要求 1.本环节考试不单设考试内容,考官根据考生的外在
形象(如五官、脸型、身高、身形等)、谈吐气质目测打分;2.根据考生在摄像机监视器中的影像来判断考生是否
上镜并进行打分;
形象(如五官、脸型、身高、身形等)、谈吐气质目测打分;2.根据考生在摄像机监视器中的影像来判断考生是否
上镜并进行打分;
形象(如五官、脸型、身高、身形等)、谈吐气质目测打分;2.根据考生在摄像机监视器中的影像来判断考生是否
上镜并进行打分;
(三)考试形式1.面试;
2.本科目分值为70分。
2019年广东财经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大纲自备稿件播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