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对以下两种情况的考生给予全免学费、教材费、食宿费、服装费、床上用品费、学习用品费的奖励。
A.对于获得国家或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考生。
B.对于各个专业“文化基础考试+职业技能考核”总分按照招生计划数排名前10%的考生。
A.对于获得国家或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考生。
B.对于各个专业“文化基础考试+职业技能考核”总分按照招生计划数排名前10%的考生。
2.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对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具体详见校内奖学金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