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3”高职单招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四)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我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9+3”高职单招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五)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9+3”高职单招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9+3”高职单招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凡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校“9+3”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注册且未履行相关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2019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免费定向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