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控考试加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比赛类、过程评价类等加分,保留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学生等特殊群体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严格控制加分(或降分录取)分值,严格资格审查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规范招生宣传。所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必须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不得宣传炒作高考、中考升学率和高考、中考状元;不得在招生宣传中诋毁其它学校,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民办学校对外发布招生章程和广告须及时报审批机关备案,完成备案手续后方可对外发布。
3.严格招生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报考信息,不得限制或误导学生报名,不得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严禁买卖生源,严禁委托个人、社会中介机构组织代理招生。市域外学校招收我市学生应符合相关规定,经我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同意,不符合相关规定未经备案同意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允许其开展招生活动,不得为其招生活动提供方便。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全市低录取控制线下的考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它学校按规定录取的学生。严禁擅自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与入学挂钩的资助、赞助等;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执行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同意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跨学年收费;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得将公办学校招收的学生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也不得将民办学校招收的学生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严格学籍管理,严禁违规办理转学、借读等,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对违反招生政策纪律规定的,要按管理权限严肃问责。
2019年广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强化考试招生管理,确保规范有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