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筹两类高中招生管理。统筹招生计划。根据“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总体原则,根据区域高中阶段学校布局和学校规模、师资、办学水平及当年初中毕业人数,市教育体育局测算下达各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作为控制性指标,不得突破;将中职招生计划下达到区市县(园区),作为达标性任务,确保完成。统筹考试招生工作。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以综合素质评价为参考,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设置志愿、录取工作,相关工作分考区实施,所有高中阶段学校(含公、民办)均纳入网上志愿填报系统,由学生自主选择填报。
2.完善“切块生”招生政策。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将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切块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定向招收品学兼优的初中毕业生(简称“切块生”)。其中市直属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教育改革试点学校“切块生”指标分配到各区市县(园区),其它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切块生”计划均衡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切块生”纳入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统一部署,以统一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各普通高中录取“切块生”的低控制分数线在该校统招录取分数线基础上降低15分,按“切块生”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校为单位(面向全市分配切块生的学校以区市县为单位)择优录取未能完成切块生计划的,其剩余名额转为该招生学校的统招计划。享受“切块生”计划的学生,必须是在报名学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必须是读满2个学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3.探索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机制
(1)支持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跨市州招生。支持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按照省教育厅跨市州招生政策招收市外品学兼优的学生,支持民办普通高中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招收符合条件的市外学生。跨市州招生纳入学校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全省、我市和生源地的招生管理、学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拟录取学生名单报市教育体育局审定后统一招录,由招生学校衔接生源地做好学籍管理等工作。
(2)规范优质高中自主招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经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后可自主招收少量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市级以上阳光体育示范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特色学校经市教育体育局同意后可自主招收少量体育或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必须坚持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须遵守省市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须明确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考条件、考试(考查)项目及方式、录取办法等事项,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须向社会公示并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自主招生纳入全市招生计划统一管理,从严控制招生比例,到2020年,自主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2018年、2019年过渡期,自主招生比例在现有基础上逐步降低。市直属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改革试点学校自主招生比例由市招委、市教体局根据相关要求合理确定。
4.支持中职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加强初中学生职业认知、职业体验、生涯规划教育,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探索“免试入学”政策,学位充足的中职学校全面实行常年招生、随到随学、免试入学。实行“预报名”制度,在读初中生可于初三下学期与中职学校双向选择,预定学位,完成义务教育后直接升入预定的中职学校就读。深化“普职融通”改革试点,建立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合作机制,探索信息互联、资源互通、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支持普通高中学生调整生涯规划,转入中职学校就读。
2019年广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注重结果运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