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
(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中职与高职(专科)贯通培养项目(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下同)和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3+4”)中职阶段毕业生。
2.招生院校
(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纳入全市高校转型发展的市属本科院校和全市所有高职院校以及经市教委批准来渝招生的市外高职院校。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经市教委批准,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的普通高校。
2019年发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普高类、中职类中的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均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按投档、阅档、录取三个步骤进行,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各类别志愿排序规则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