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具体见公布的信息)如下:
1.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2000元,按12个月发放。
2.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直接享受特等奖学金,其他全日制非定向博士新生及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少干”博士新生直接享受一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5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0元。每级新生评选一次。
3.优秀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分阶段优秀学业奖学金(称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奖金为10000元。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特、一、二等奖:特等奖学金15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二等奖学金7000元。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金为30000元。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6.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研究生在学期间或毕业后两年内,以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经审核认定,可获得4000元-30万元不等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