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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2019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3 03:33:00 解决时间:2019-01-23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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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照顾分,下同)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相应类别本科合格线。

2、我院承认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3、录取办法:

(1)福建省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我院对进档考生的排序规则为: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音乐类(音乐学专业)、美术类(产品设计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影视类(表演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音乐类及美术类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2.5×70%;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专业统考成绩×2.5×60%;

以上综合分或专业分相同时,按专业分、文化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进行排序。

(2)省外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我院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部分省份未明确或由院校自行制定录取规则的,则按以下规则录取:在考生文化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在投档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依次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23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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