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审。收到申请材料后,学校将初步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报名要求以及申请材料是否完整有效(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伪造材料者不具有申请资格),并将初审合格材料转研究生院研招办,由研招办组织学院安排学术能力审查。
(二)学院审核。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工作研究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专业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习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一定差额比例提出入围考核建议名单。重点考核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研究潜质等,理工科专业复试应考察大学数学、大学物理知识掌握情况。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由学院根据学科和专业情况决定,由学院另行通知考生。
(三)录取。各学院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送至研招办审核。研招办根据学院意见确定终录取名单。学校外事管理部门根据研招办录取名单办理签证报批手续,并制作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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