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请。申请人于8月25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点击[教师管理]/[学术型博导招生资格认定]/[个人信息][科研项目情况][申请招生资格认定][下载承诺书]),填写个人信息、科研项目情况,下载并签署《承诺书》,提交申请。
除了2019年新增或跨专业增列的博导任职资格者由系统自动导入外,其余符合直接认定博导招生资格者也需要在“管理系统”上提交招生资格认定申请,提交申请时只需在[科研成果满足第几条件]下拉框中选择“直接认定条件1”或“直接认定条件2”或“院士”后提交,无须填写科研项目内容,也不必提交纸质申请表。
不符合直接认定博导招生资格的申请者,需从“管理系统”上打印一份通过学位点负责人审核的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上交学院。
所有拟招收2020年博士生的指导教师(包括符合直接认定者)都需要提交《承诺书》。
2.学院审核。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招生资格认定条件对申请人资格(含科研项目、年龄等条件)进行审核,并将拟上报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对学院学术分委会上报通过的名单进行审查,对符合招生资格任职条件的博士生导师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给予认定招生资格。
2019年福州大学开展博士生指导教师认定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