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各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经学院认定后,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贷款(高8000元每年),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每年、二等2500元每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每年)。学院还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每月每生300元。
2019年抚顺职业技术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