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录取控制线上,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测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已被我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再参加辽宁省2019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升学、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辽宁省2019年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辽宁省2019年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