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招生办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考生只能报考我校一个招生专业(该专业为专业课考试对应的专业),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对应。省招生办在录取审核时复查有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必须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考生未能提供相关档案,高校不予录取。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经审查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退还报名考试费。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