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各学院研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本学科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申诉,应由学院研招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学院研招领导小组可决定是否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再次复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校监审处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22861127,校研招办电话:22861321;E-mail:2006027@***.cn
答案来源于:2019年福建中医药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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