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教育部确定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校将参考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统考硕士研究生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
(三)复试工作进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安排,复试具体时间、办法及程序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四)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高项加分。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需主动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详见我校专业目录要求),每门成绩的满分均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2019年福建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将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公布初试成绩。六、复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