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将认真审核推免生提交的材料,凡在推免生接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在招生工作任何阶段发现,均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推荐学校和有关部门。
(二)开展接收工作要切实遵守推免政策,规范工作程序。凡违反政策开展的录取工作及相关承诺,一律无效。学校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章程由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3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邱阳西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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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中医药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本章程由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