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各专业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政审(包括考生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以及对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有任何舞弊行为者,不予录取。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22862016
联系人:陈老师
福建医科大学药学院
2019年4月3日
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校内调剂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