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

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3 09:54:00 解决时间:2019-03-22 15:30

满意答案

四、其它

1.请各位考生牢记复试号,以便参加复试。

2.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即中国研招网打印的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考试考核。

3.护理专硕(105400)统考招生名额9人;招生导师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孔悦、吴炜炜、邱萍萍、何丽芳、宋继红、张旋、林婷、骆惠玉、彭山玲、魏碧蓉。

4.技能考核考生须自带工作服。

5.复试其余要求,请详见“福建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福建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2019年3月22日

答案来源于: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3-22 15:30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福建医科大学

大学招生信息

护理学院
专业名称开设学校学制地址
护理(榆林学院代码038)陕西榆林地区卫生学校3--
护理(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办)本溪市卫生学校五年(3+2)--
护理(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办)本溪市卫生学校五年(3+2)--
护理(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办)--儿童、母婴、急救、口腔、康复、精神、老年、涉外护理等。本溪市卫生学校五年(3+2)--
护理(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办)--儿童、母婴、急救、口腔、康复、精神、老年、涉外护理等。本溪市卫生学校五年(3+2)--
护理上蔡县英华职业培训学校2.5--

类似问题答案

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地点时间:2019年4月2日上午10:00-11:30地点: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护理学院田家炳楼南206联系人:苏老师、王老师(0591-22862526)注意:报到之前,请各位考生登录福建医科大学网上缴费平台缴纳复试费130元,并打印缴费凭证。到学院报到时,须将缴费凭证和其它报到材料一同上交学院。答案来源于: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硕士(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科目和时间
1.考试科目和时间急救护理学4月2日14:00-15:30英语和专业能力笔试4月2日15:40-17:10护理技能操作考试4月3日8:30开始复试小组面试4月3日14:00开始注:急救护理学为通过性考试,单科≥51即通过(满分100分)。其余考试科目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英语和专业能力笔试25%,护理技能操作考试25%,面试50%。答案来源于:2019年(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安排
三、复试安排1.考试科目和时间急救护理学4月2日14:00-15:30英语和专业能力笔试4月2日15:40-17:10护理技能操作考试4月3日8:30开始复试小组面试4月3日14:00开始注:急救护理学为通过性考试,单科≥51即通过(满分100分)。其余考试科目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英语和专业能力笔试25%,护理技能操作考试25%,面试50%。2.考试地(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
四、其它1.请各位考生牢记复试号,以便参加复试。2.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即中国研招网打印的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考试考核。3.护理专硕(105400)统考招生名额9人;招生导师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孔悦、吴炜炜、邱萍萍、何丽芳、宋继红、张旋、林婷、骆惠玉、彭山玲、魏碧蓉。4.技能考核考生须自带工作服。5.复试其余要求,请详见“福建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复试其余要求,请详见“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5.复试其余要求,请详见“福建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福建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19年3月22日答案来源于: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流程
二、复试流程网上缴纳复试费(130元/人)→学院报到,提交相关材料→专业课笔试→技能考核→复试小组面试→复试结果公布答案来源于: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福建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招生计划管理
二、招生计划管理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校研招办下达给护理学院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并及时上网页公布相关信息。(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福建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招生纪律
七、招生纪律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察组要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说明与督察,提高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信力;继续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录取环节的检查和监督作用,保证政策透明、过程公开、结果公正,切实维护好考生的合法权益。本办法由护理学院负责解释。上述原则若与上级相关录取工作文件规定相冲突,以上级的文件规定为准(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