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文理科类实行按专业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文化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二)对文理科类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第一专业志愿按“专业清”原则录取,其它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综合考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类型、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情况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直至录满为止;
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体检结论受限的,学校可以结合其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调配或调剂至体检结论不受限的专业;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为体检结论受限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不予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福建商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9年福建商学院普通高考对普通文理专业的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