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9〕1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9〕3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在福建省高职扩招批次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2627(全国统一代码)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
第四条 学院简介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由福建省教育厅举办。2018年福建省教育厅与福建省水利厅签订了共建学院的协议。学院创建于1929年,是福建省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2017年被确认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A类培育项目单位,2018年、2019年被确认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地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魅力城市永安市区。学院环境优美,设有水利工程类、电力工程类、建筑工程类、机械制造类、电子信息类等5个专业群38个专业。建校迄今,已先后为国家培养了5万多名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许多学子成为当地水利、电力等行业的技术骨干或领头人,为我省水利、电力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第五条 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并由教育部备案,我院2019年高职扩招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要求将由省级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学院招收的批次为高职扩招-专科批次。
第七条 学院地址为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在学习期间可采取集中与分散、半工半读、线上与线下结合及根据实际情况设教学点等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学院部分专业与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福建省石狮市祥芝镇古浮二十区1号)、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泉州市石狮市学府路1号)联合办学,相关合作专业就读地点安排在联办学校。具体招生计划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第八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若同一专业录取低分有多位考生同分的,则全部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进档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予以退档。
第九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执行标准为教育部、卫生部和全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条 高职扩招专项录取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为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应根据本人报考类别,选择填报相应类别的院校和专业志愿。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并实施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如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志愿。
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均实行按院校志愿投档,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投档。若有多名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为报考院校低投档分数、且符合学校调档要求,则不受投档比例限制,全部投档。具有免试资格的考生须经资格审核并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才能参加免试录取。
2019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