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对于应届毕业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当届中等职业学校相关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报名年份6月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相关科目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3)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300分,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成绩2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00分。
2019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