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均以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在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满分为100分,以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2门,每门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即“3+1+2”模式。
答案来源于:2019年福建省高考综合改革政策问答
2019年福建省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总成绩是如何组成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