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1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
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实验(实践)操作合格性测试由设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学校或县(市、区)教育局依据省统一考试说明组织测评,鼓励有条件县(市、区)统一组织实施。由学校组织实施的,要制定考试实施方案,主管教育局统筹审核同意后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并进行校际间交叉监考。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考试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审核。
答案来源于:2019年福建省高考综合改革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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