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高职(专科)批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高中生填报志愿不分文理科,中职生须选择填报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院校专业志愿。
第十二条录取时,依类别(其中,中职生共12个类别)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常规志愿按招生计划1:1比例(征求志愿按招生计划缺额1:1比例)。其中,高中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70%+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600分折算后的30%,中职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
第十三条常规志愿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向招生院校投放文考总分(含加分)达到低录取控制线(即专科保底线)以上、且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负责下载审阅并提交预录取意见后,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审核。
第十四条常规志愿录取后,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后,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报名参加2019年高职招考且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的通知》(闽招委〔2017〕10号)要求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的考生,均可申报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相应项目。具体申报和审核工作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招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8〕34号)执行。
第十六条高中生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第十七条中职生成绩分报考类别,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
第十八条高校招生志愿全部实行网上填报。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依据,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未按时填报志愿,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十九条考生可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招生院校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2
2019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
志愿填报时间安排表
序号志愿批次时间1本科批常规志愿3月31日8时开始至4月1日18时止2本科批征求志愿4月3日8时开始至4月3日18时止3专科批常规志愿4月22日8时开始至4月23日18时止4专科批征求志愿4月26日8时开始至4月26日18时止
答案来源于:2019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
2019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高职(专科)批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