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和相关材料经各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学校对确定的名单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须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报名。
(三)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后,录取为当年博士研究生,其指标占用当年该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注:每位当年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原则上只能多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