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学位点负责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分党委纪检委员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选拔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硕博连读生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选拔,学院成立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教师组成的选拔小组,选拔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硕博连读的教师必须全程回避。
(三)符合选拔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于9月30日前提供以下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报考申请表》(下称《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
2.本专业两名教授(其中一名为拟招该生的博士生导师)出具的《专家推荐书》2份;
3.硕士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单》、《现实表现情况表》;
4.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5.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需签名);
6.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及在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录用通知书原件);
8.考生个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本科阶段所学课程、硕士阶段的学习及参与科研情况以及读博后的学习、科研设想等);
9.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10.近半年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考生须承诺以上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取消学籍。
(四)10月12日,选拔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审核材料和面试的方式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综合考核的内容为外语水平(10%)、专业基础理论知识(30%)、科研能力(30%)、综合素质(30%),综合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录取。考核结果填入《硕博连读申请表》,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记录和音像材料存档备查。
(五)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合格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学校对确定的名单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硕博连读生。硕博连读生须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报名。
(七)复试通过的硕博连读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后,录取为当年博士研究生,其指标占用当年该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博士学位招生专业及招生导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