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申请人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向学院选拔小组推荐考核名单,通过考核的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5天。
学院组织选拔小组对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按一级学科进行,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的内容为外语水平(20%)、专业基础理论知识(25%)、科研能力(25%)和综合素质(30%),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1.外语水平:通过申请人已经取得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大学英语六级等),现场专业文献阅读及翻译、以及与申请人进行面对面的外语交流等进行考核。
2.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通过对申请人本科阶段和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和知识结构进行考核,了解申请人的专业基础是否扎实。
3.科研能力:通过对申请人从事科学研究的经历、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撰写,以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评价,考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本专业的要求。
4.综合素质:考核申请人对本专业研究方向新学术动态的了解、申请人的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等,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是否在相关方向上具有进一步发展的潜力等。
选拔小组还将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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