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月14日前,申请人向我院递交或寄达以下材料进行申请,所有材料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排列,邮寄须用EMS。(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409办公室,杨老师收,联系电话:;0591-22868267)
1.《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申请表》1份;
2.《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的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的复印件各1份;
5.应届生提供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7.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8.《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9.《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及在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原件备查);
10.考生个人自述;
11.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12.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13.近半年以来(截止到申请当年9月10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二)选拔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申请人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向选拔小组推荐考核的名单。推荐考核的名单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布。
(三) 10月10日前,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选拔小组对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按一级学科进行,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选拔出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和具有良好科研潜质的申请人进入博士阶段学习。主要考核内容为:
①外语水平:通过口语交流、专业外语翻译、摘要写作等方式进行;
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通过对申请人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和知识结构的考核,了解申请人的专业基础是否扎实、知识面是否开阔、逻辑思维是否清晰、是否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③科研能力:结合硕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考核申请人的学科背景是否符合专业方向的要求;考察对专业方向的学术前沿的了解情况;考察具有在专业方向上的发展潜力等。
④综合素质:对申请人的总体情况(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等)进行了解和判断;
选拔小组还将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评价,其中重点考核是否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不合格者不能录取。考核成绩按外语水平(占20%)、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占10%)、科研能力(占50%)和综合素质(占20%)四个部分评定,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