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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经济学院其他事项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经济学院其他事项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2 19:06:00 解决时间:2019-09-16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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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事项

1.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学院和个人,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以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取得选拔资格的申请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办法如与学校当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以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3.本办法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4.硕博连读制选拔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享受学校“宝琛创新奖学金”(每生36000元),同时可享受学校其他奖助学金,以具体文件为准。

5.招生咨询监督电话:22867937(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2867434(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2867115(校纪委监察处)。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18年6月28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9-16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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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事项1.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学院和个人,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以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取得选拔资格的申请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2.本办法如与学校当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以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3.本办法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经济学院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5.招生咨询监督电话:22867937(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2867434(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2867115(校纪委监察处)。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2018年6月28日(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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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经济学院组织机构
三、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博士点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分党委纪检委员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选拔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硕博连读生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选拔,成立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组成若干个选拔小组,选拔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负责材料审核、面试考核等工作。当年(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经济学院学籍管理和培养
七、学籍管理和培养(一)硕博连读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应完成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硕博连读生不撰写硕士论文,学校不发给硕士毕业证书。(二)硕博连读生按照取得的学籍享受相应待遇。(三)硕博连读生因中期考核不合格应转回硕士研究生继续学习或退学。(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经济学院申请流程
四、申请流程申请者在9月13日前向学院递交以下材料进行申请,用顺丰邮寄或由考生本人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所有材料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排列:1.《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报考申请表》1份;2.《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理论经济学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教授);3.硕士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单》、《现实表现情况表》;4.本科学历证书复印(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经济学院选拔条件
二、选拔条件1.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进入硕博连读学习当年9月1日)。2.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3.硕士学习期间学习勤奋、基础扎实、学风端正、成绩优良,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1项:在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及以上级别(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持续更新)经济学院链接
001经济学院链接024地理科学学院链接(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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