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学院和个人,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以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取得选拔资格的申请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办法如与学校当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以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3.本办法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4.硕博连读制选拔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享受学校“宝琛创新奖学金”(每生36000元),同时可享受学校其他奖助学金,以具体文件为准。
5.招生咨询监督电话:22867937(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2867434(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2867115(校纪委监察处)。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18年6月28日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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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 玉环县坎门文技校 | 2―4年 | -- |
经济学 | 南宁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 两年半 | -- |
经济学 | 云南省曲靖市农业学校 | 2.5年 | -- |
经济学 | 宁波海曙飞越教育培训学校 | 2.5-5 年 | -- |
经济学 | 奔腾电脑学校 | -- | |
经济学 | 广东省水产学校 | 3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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