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申请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申请表》,经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两名教授推荐,在规定时间内用EMS 邮寄或由考生本人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
2. 以下材料使用A4 纸,并按次序排列:
(1)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申请表》1 份;
(2) 《专家推荐书》2 份(两位专家各1 份);
(3) 硕士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单》、《现实表现情况表》;
(4) 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5)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需签名);
(6) 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 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及其他科研成果的目录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8) 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9) 近半年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二)学院选拔
1. 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博士点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分党委纪检委员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选拔工作。
2.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申请人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申请人的申请条件,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考核名单。
3. 一级学科博士点负责具体考核工作,成立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组成若干个选拔小组,选拔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
人),对获得选拔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科硕博连读生选拔的教师必须全程回避。
4. 综合考核主要通过材料审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的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外语水平(10%)、专业综合知识(60%)、科研潜能(30%),综合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70
分为合格。考核结果填入《硕博连读报考申请表》,面试记录要存档备查。
(三)录取规则
1. 选拔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充分征求相关导师的意见,按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拟录取初选名单。经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公示5 个工作日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学校对确定的名单予以公示10 个工作日。
2.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硕博连读生。硕博连读生须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报名。
3. 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后,录取为当年博士研究生。
4. 硕博连读生的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四、学籍管理和培养
(一)硕博连读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应完成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硕博连读生不撰写硕士论文,学校不发给硕士毕业证书。
(二)硕博连读生按照取得的学籍享受相应待遇。
(三)硕博连读生因中期考核不合格应转回硕士研究生继续学习或退学。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博士学位选拔本细则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废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