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一级学科指导委员会作为“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小组,负责选拔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经化学一级学科指导委员会指导成立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组成选拔小组,选拔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科“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教师必须全程回避。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化学一级学科指导委员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选拔办法同时废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