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且按我校规定办完相关手续后,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7月15日左右寄出。
2.录取考生入学前和入学报到时需办理的手续,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入学须知》。如提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福建省外转入的党员新生需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往党支部“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学院2019级研究生支部委员会”。福建省内转入的党员新生通过党员e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转往党支部填写“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学院2019级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3.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录取检查未通过、未按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调档的考生,将不予寄发《录取通知书》。
4.拟录取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拟录取学院网页,了解录取相关动态,跟进相关事项。
其他事项请与拟录取学院或我办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2867434,邮箱:yzb@***.cn。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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